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25)日指出,為維護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的職場健康,投保單位每年可向勞工保險局申請1次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其費用由勞工保險局支付。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陳文宗表示,職業病的防治,首重預防。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工作環境須接觸高溫、噪音、鉛、粉塵等32種物理及化學性等高風險作業的勞工,投保單位得為渠等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針對不同的危害作業類別,實施對應之心電圖、聽力、血液、尿液或胸部X光等各項健康檢查項目,幫助勞工了解自身健康狀況,達到及早診斷、早期診治的效果。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陳文宗。(圖/記者余弦妙攝)
另外,陳文宗也提到,今年的5月1日即將施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屆時將除提供現有從事有害作業之被保險人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外,另為加強保障曾從事相關作業勞工之健康,已增列渠等於變更工作或離職退保後,得申請健康追蹤檢查的規定。
陳文宗說,這項新規定已經公告,目前還在預告期,先前主要是針對在職的被保險人才,等到新規定施行後,只要在職安署所認定的職業病危害項目中工作連續滿1年,就算之後離職換了別種工作,仍可以進行健康檢查追蹤,而該項費用均由勞保局負擔,且費用是全額負擔,1年可免費檢查一次,終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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