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生若想在台灣打工,必須先申請工作許可證。(示意圖/pexels)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9)日指出,為協助有工讀需求之僑外學生申請及能夠快速取得工作許可函,勞動部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即以提供工作許可函可直接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只要僑外學生於線上申請工作許可時,勾選「同意」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申請案經勞動部審查通過,便會立即以電子郵件通知僑外學生線上直接領取電子公文。勞動部也提醒,僑外生未取得工作許可證就從事工讀,將依法處3-15萬罰鍰。
勞動部表示,順應無紙化線上申辦趨勢,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已全面採網路傳輸方式申請僑外學生除可透過郵寄學校送達或親自領取等方式取得工作許可函之外,另提供更快速便捷的電子公文送達服務的選擇。
根據勞動部統計,110 年僑外學生線上總計 8萬9,384 件申請案件,其中已有5萬8,074 件(64%)申請案使用電子公文方式送達的服務(109 年為 44%),僑外學生只要於申請工作許可時,點選「同意」領取電子公文,申請案經勞動部審查許可後,便可在收到簡訊通知日起 8 個日曆天內直接至「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領取並下載工作許可函。
另外,僑外學生如因不可歸責事由造成無法成功領取電子公文時,仍然可以在電子郵件通知領件日起 8 個日曆天內至申辦網申請重新領取電子公文。只要於「案件申請列表」選取申請案,點選「重新申請領取電子公文」,填寫事由後送出,系統將立即寄發驗證密碼至註冊信箱,僑外學生完成身分驗證後,即可立即再
次領取電子公文。
勞動部也提供「行動裝置檢視工作許可」服務,僑外學生於應徵工作時,可隨時以行動裝置登入「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經驗證後啟用行動裝置檢視功能,可供雇主即時驗證及檢視工作許可相關資料。
最後,勞動部提醒,自 109 年起核發的僑外學生工作許可函,右上角載有 QR code,雇主可用行動裝置掃描 QR code 即可驗證許可函的真偽。此外,工作許可函如為電子送達,可檢視許可函右下角應載有「勞動部電子公文」字樣,許可函左下 角 也 有 標 示 送達時間。 或 可 至 勞 動 部 「 移 工動態查詢系統」,即時線上查驗學生工作許可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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