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前董事長吳東進插手公司事務,金管會調查後,裁罰現任董座許澎停職3個月。(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新光金前董事長吳東進去年遭爆料停職之後還干涉公司事務,金管會啟動調查之後,裁罰今(10)日出爐!新光金董事長許澎因多次出席吳東進指示召開的會議,有礙新光金健全經營,因此被停職3個月。另外,新壽董事長潘柏錚也被要求降薪3成,為期3個月。
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說明,新光人壽辦理資金運用、不動產投資管理及其他業務作業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依保險法核處罰鍰300萬元整。
金管會今日通過對新光金控以及子公司新光人壽裁罰案,其中,新光金控核有經營管理不當之缺失,包含違反公司治理原則及未善盡管理子公司之法定義務,致有礙新光金控集團健全經營之虞,且董事長許澎有未善盡督導管理之責,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4條第1項規定,核處予以糾正,並停止許澎於該公司的董事職務,新光金必須推舉董事長暫代3個月。
▲新光金控董事長許澎。(圖/資料照)
金管會銀行局局長莊琇媛也說明違反事實理由,新光金控、新光人壽、新光銀行、元富證券及其他該金控集團關係企業之董事長、總經理及經理人等,先後於2021年10月至11月間,有出席新光金控前董事長吳東進指示召開的4場次會議,討論金控集團業務經營及資源交叉運用相關議題,且吳東進有出席前3場次會議,並提出業務之想法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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