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不少民眾生活受到衝擊,當時政府也緊急啟動紓困計畫,包括讓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的勞工,可以申請3萬元的生活補貼。不過最近,卻有民眾反映遭官方通知「追回補貼」。對此,勞保局回應,紓困補貼審查是按照財政部給予的稅務資料,因當時稅務資料並未完整,因此後續發現有部分民眾的綜合所得超過標準,因此才會發函追回,總件數約7201件,金額約2.1億元。
▲勞保局清查「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的生活補貼金3萬元」資格,不符資格者予以追討,目前已有5成民眾繳回。圖中人物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政府為因應新冠疫情影響民眾生計,因此在109年就推出自營作業者(指自己經營或合夥經營事業,而未僱用他人)或無一定雇主的民眾,每人3萬元的生活補貼措施,但也訂有一項資格,民眾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必須在40萬8千元以下。
不料,近期有民眾指出,自己在109年領到的3萬元補貼金,近日卻收到勞保局公文要求繳回國庫。
對此,勞保局回應,因當時向財政部拿取的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相關資料並不完整,有部分所得資料尚未併入,或是部分單位有補開扣繳憑單,導致申請者所得總額增加,超過規定的申請條件40萬8千元。
根據勞保局的統計顯示,109年所發出的生活補貼總件數為112萬6千件,其中有7201件(總金額約2.1億元),經查後超過個人總所得40萬8千元,占整體紓困總件數0.6%,屬極少數案件。
截至昨(18)日最新統計結果,已經陸陸續續有5成民眾繳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