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船與前端風電海龍風場水下基樁構件採購合約簽署儀式,左為前端風電董座粟明德、右為台船董座鄭文隆。(圖/台船提供)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台船(2208)為積極參與經濟部離岸風電政策推展,承接海龍二號風場案63支水下鋼管樁之製造及對業主確保產能供應,經對國內各供應商之訪廠稽核與業主認可,擇定與前端離岸風電設備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前端風電)合作,將攜手完成海龍風場水下基礎基樁重要任務。
台船具備承製沃旭能源公司(Ørsted) 「大彰化東南及西南第一階段離岸風場」案水下基礎鋼管樁之實績,而前端風電在國內亦具備離岸風場鋼管樁「筒節」(section)製造實績。
台船董事長鄭文隆及前端風電董事長粟明德今(6)日舉行簽署合作儀式,海龍風電業主執行長Mr. Andy Smith樂見兩司聯手合作亦受邀出席觀禮,正式為海龍風場工程啟動拉開序幕,業主肯定兩司合作將有利於完成海龍二號風場案水下基礎如時完工之目標。
此外,台船與比利時商合資成立的「台船環海」與海龍業主的海事統包工程也緊鑼密鼓洽談到最後階段,最快於9月底達成協議。
台船董事長鄭文隆於合約簽署典禮上表達,台船已於8月董事會中調整組織,成立3大事業專案組織,分由3位副總經理擔任執行長,海工事業亦為其中一環,將全力配合經濟部政策,推動離岸風電產業,以如期如質完成離岸風電建置目標,創造綠色經濟產業價值,達成我國環境永續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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