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珍儀/台北報導
因應物價上漲,綜所稅免稅扣除額將順應調整,從原先8.8萬元提高至9.2萬元,適用今年5月報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2022年及2023年申報綜合所得稅調整基本生活費、扣除額比較表。(圖/KPMG,下同。)
綜合所得稅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2017年度,2022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2017年度適用之指數相較,上漲4.17%;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因所得稅法第17條,調高該三項金額自2018年度施行,故以2018年度為調整基期,2022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2018年度適用之指數相較,上漲3.35%,均已達應行調整標準。
▲2023年申報綜合所得稅稅率級距。
另外,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範之基本生活費,也因行政院主計總處調高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所以每人基本生活費由原本的18.2萬調高為19.2萬,納稅義務人於2023年5月申報2022年度之綜合所得稅時,可適用調整後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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