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課稅大不易。(示意圖/路透)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財政部針對加密貨幣課稅評估報告近期出爐,針對內容建議財政部應在投資人透過「挖礦」取得加密資產時應認列所得、利息也得課稅,財政部認為這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背後隱藏著稽徵成本高、什麼時間點才算實現所得、課稅資料掌握不易等問題。
虛擬資產近期在市場捲起千堆雪,在全球第二大交易市場FTX倒閉以及後續掀起連鎖效應之後,讓市場正視課稅與否等問題。
財政部賦稅署在今年5月便首度委外研究新興數位商品交易課稅可行方案,近期研究報告出爐,報告內容提到12個國家對於虛擬資產的課稅制度,大多先由金融主管機關對於加密資產定義及分類,再由稅務機關課徵稅額,部分國家指出,「取得」就應認列所得並課稅,像是美國、日本、英國明文條款規定,「只要是透過挖礦取得加密資產」,就要在取得時依市場價值認列收入並依法課稅。
印度、泰國認為透過挖礦取得加密資產還不用課稅,等到處分時間到,再以成本為零,計算資本利得課稅即可;新加坡、瑞士及德國則規定,當加密資產在持有階段產生利息、股息或其他分配利益,也應課稅。
這份報告也建議財政部,個人持有加密資產所產生的利息,就應在取得時課稅,與國內所得稅法第8條第4款 「利息收入」規定相符應可參採,並可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之規定。
不過,財政部官員指出,有所得、獲利就得課稅,但第一會碰上的問題就是「時間點」,財政部說明也就是「什麼時點才算實現所得」,目前較無爭議的部分是出金、處分階段要課稅,後續會透過報告建議,找出合理課稅時點;第二個問題就是,加密資產去中心化、匿名性,加上稽徵成本高,所以,報告中調查的12個國家,「真正有課到稅的有幾個?」
綜觀以上,財政部官員認為,加密貨幣課稅卡在課稅資料掌握不易、做起來不簡單等難題,除了稽徵成本、時點,還有效率,還得考量民眾誠實報稅與否,而非訂新稅法,後續還要再審慎評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