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起跑。(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勞動部辦理11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今(15)日起自3/17受理申請,獨力負擔家計或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勞動部表示,勞工在2/17前非自願離職,且至3/17仍未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就可申請。
若3/17已就業,但在去年3/17至今年3/16經核付就業保險法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這段期間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勞動部指出,除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148萬元以下,申請人在今年3/17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勞動部也提醒,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此就學補助。
至於補助金額,就讀公立高中職每學期每人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每人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每人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每人補助2萬4000元。
另對於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無法獨力負擔家計者,或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4萬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也就是4800元的補助,等於1人為2.88萬元,2名子女合計為5.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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