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今年續發敬老禮金。(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新竹縣政府去年首發敬老禮金1萬元,今年決定續發!新竹縣社會處今(27)日公布發放對象的3要件,並強調設有排富條款。禮金的申請期間為4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資格的長輩都可以到戶籍地所在的鄉、鎮、市公所申請,但已領取敬老福利津貼者不重複發給。
新竹縣政府表示,去年首發敬老禮金1萬元,嘉惠2193位因入籍時間門檻無法領敬老福利津貼的長輩。今年縣長楊文科決定續發敬老禮金1萬元,並在4月1日至9月30日開放受理申請,符合資格的長輩收到通知後,即可備妥資料至戶籍地所在的鄉、鎮、市公所申請,但已領取敬老福利津貼者不重複發給。
竹縣社會處說明,今年的敬老禮金發放對象有3要件:
一、今年年滿65歲
二、民國94年8月1日以後設籍新竹縣
三、截至申請日當日已持續設籍滿10年者。若去年已申請並審核通過的長輩,今年不用重新申請。另外,最近1年內居住國內未滿183日、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者,則不能領取敬老禮金。
社會局表示,為了讓資源公平運用,敬老禮金設有排富條款,如下:
一、110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超過50萬元。
二、個人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總額超過500萬元。
三、領有軍公教退休(職)金(含政務、公營事業)。
四、領有老農(漁)福利津貼。
五、領有榮民就養給與。
▲4月1日即可開始申請。(圖/取自新竹縣政府)
社會局提醒,長輩要在期限內檢附申請書、切結書、個人戶籍謄本、郵局存摺影本(正面)、個人所得證明、財產清單及其他證明文件。為了加速發放時程,此次將分兩批發放:
一、去年申請且已通過審核者、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縣府將於7月中發放敬老禮金。
二、7月1日至9月30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將於11月中發放。
若有疑問,可洽詢各公所或社會處老人福利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