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將到來,民眾最關心問題莫過於各項扣除額減稅。(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也有多項攸關荷包的新制即將上路,綜所稅免稅扣除額順應調整,從原先8.8萬元提高至9.2萬元,課稅級距跟著調高,每人基本生活費也由原本的19.2萬調高至19.6萬;另外,5月1日起,民眾若要施打公費新冠疫苗,將收取掛號費,《ETtoday新聞雲》整理出5月新制,讓你一次看仔細。
一、報稅
1. 提高基本生活費
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4000元,從19萬2000元調高至19萬6000元。
2. 提高一般免稅額
從8萬8000萬元調高4000元至9萬2000元,本人或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滿70歲,調高6000元,為13萬8000元。
3. 提高標準扣除額
單身者從12萬元調高至12萬4000元,有配偶者從24萬元調高至24萬8000元。
4. 提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調高7000元,從20萬元調高至20萬7000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也調高7000元,從20萬元調高至20萬7000元。
5. 綜所稅課稅級距上調
所得淨額56萬元以下適用稅率5%;56萬至126萬元適用稅率為12%;126萬至252萬元適用稅率為20%;252萬至472萬元適用稅率為30%;472萬元以上適用稅率則是40%。
6. 醫事人員費用率調高
從去年的117.5%,增加 1.25 個百分點,提高至118.75%,藥師適用費率,由94%提高至97%。
7. 賑濟烏克蘭捐款,可列全額列報扣除額
個人或營利事業對賑濟專戶之捐款,可憑賑災基金會所開立已載明「賑濟烏克蘭」事由之收據,全額列舉扣除。
8. 員工接受召集請假期間薪資費用加成減除
給付員工接受召集請假期間之薪資,得就該薪資金額15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
▲特別扣除額。(圖/財政部)
二、施打公費新冠疫苗,收取掛號費
鑒於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國內疫情持續穩定,國際間也朝向調降防疫等級,宣布從5月1日開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公費新冠疫苗持續於各合約醫療院所或接種站提供,5月1日起醫療院所施打疫苗可收掛號費。
三、新北市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若業者違反規定,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者,可按日連續處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於5月1日解編。(示意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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