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林楚音質詢時指控新光金控戕害媒體自由。(圖/ETtoday攝/下同)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今天是國際新聞自由日,立委林楚茵於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指出,台灣自詡為高度媒體自由國家,新光銀行副董李紀珠竟透過提告試圖戕害媒體自由,台灣不容《造后者》財團操控媒體的劇情在台上演。新光金控公司治理向來為人詬病,旗下新光人壽不僅對於李紀珠投資不當究責裁罰追討2年仍無下文,財務面資本適足率也瀕臨200%強迫增資警戒線,當前正值新光金股東經營權爭奪之際,究竟是大股東忙著奪權無暇公司治理放任高階主管提告,抑或是大股東授意掩蓋公司治理不彰,金管會應盡速查明。
林楚茵表示,新光金控董事會應該盡責履行對公司業務經營活動指揮與管理,不容因經營權之爭而漠視公司治理。
新光人壽在2021年對副董李紀珠提出裁罰,追討2年仍沒有下文,李紀珠依然在同集團旗下新光銀行擔任副董,對於罰款賴帳不還。
此外新光人壽市占率高達8.12%,去年新壽資本適足率213%瀕臨200%警戒線,難保不會發生國華、幸福人壽遭接管,全民買單幫忙善後的悲劇。這樣績效不良的公司更應該接受大眾監督檢視。金管會也應緊盯防止公司脫序,保障股東及員工的權益。
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應是可受公評之事,媒體及獨董的監督都是防止公司腐化的防腐劑,李紀珠竟然透過訴訟打壓媒體,對於個別記者提告,上演大鯨魚壓逼小蝦米,金控高管仗勢對付小記者。對於過世獨董李勝彥的監督,更是不可思議地提告追殺其遺族,完全違背常人的人情義理。
媒體的報導是一般股東了解公司狀況最重要的管道,媒體本於操守對公司相關消息忠實報導也是一種透過公司外部力量監督公司治理。倘若媒體將因此遭受提告,將產生寒蟬效應,恐會連立委質詢都將被告、沒有媒體敢報導,讓公司失去監督。這種金融高階主管已失去其適格性。
黃天牧主委回應,金管會長久重視公司治理及市場秩序,相信語重心長地提醒,當事的公司都已聽到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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