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和本新聞無關。(圖/記者蔡佩旻攝)
記者朱祖儀/綜合報導
去攤商或夜市消費鮮少拿到發票,但這代表店家不用繳稅?一名網友表示,聽說很多月入20萬的攤販因為沒開發票,所以不用繳稅,讓他感到很疑惑,好奇問「有可能嗎」。文章曝光後掀起討論,不少人抱怨「真的很多啊」、「一堆名店沒開發票」,但也有人指出「月收入和營業所得不一樣!」
原PO在PTT發文表示,最近聽朋友說,台灣有些攤販賺很大,一個月就賺了20萬元,不過因為沒有開發票,所以不用繳稅。但他對於這番言論抱著質疑態度,「以為國稅局都在睡覺嗎?月入20萬的攤販不用繳稅,有可能嗎?」
文章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表示「一堆賺很大不開發票的」、「夜市一大堆好嗎」、「對啊,這是台灣陋習」、「一堆名店都沒開發票」、「正常啊~很多攤販還搞低收咧」、「不用攤販啦,傳統早餐店沒開發票的就很多」、「很多還路邊隨便擺,連店租都省了」、「太多了,領薪水的勞工才是最底層」、「不要被檢舉,國稅局就不會去查,偷偷賺」。
但也有人指出,「有店面有貼免用統一發票的,一般都是有繳稅的,只不過開發票要繳的稅更多」、「也不是完全沒繳,有的要繳1%營業稅」、「營業額20萬又不是純利潤,還要扣掉成本、人力、水電等」、「營收20萬跟淨利20萬是兩碼子事,天差地遠」、「當然不可能啊,夜市攤販是有管理的」、「印象有的好像是稅務機關會用核定營業額收稅」、「不用開發票不等於不用繳稅」。
▲示意圖,和本新聞無關。(圖/記者劉維榛攝)
攤商究竟是否要繳稅?財政部賦稅署曾說明,現行稅制依攤販特性而採查定課徵,免用統一發票,但若是銷售額平均每月20萬元以上,即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應依稅法相關規定使用統一發票並主動報繳營業稅,台灣目前規定攤販課稅適用營業稅稅率1%。
以這篇文章討論月入20萬為例,店家每年要繳營業稅為20萬*12個月*1%=2.4萬。雖無需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年底需須申報營利所得,20萬*12個月*6%(擴大書審純益率)=14.4萬元,這筆錢需要歸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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