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8/0817:02:30
發言人 吳三發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6361516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生達三,代碼:17203)
行使債券贖回權暨終止櫃檯買賣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2/08/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8/08
2.公司名稱: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9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依據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9條規定,
本公司普通股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
百分之三十時,本公司得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
二、贖回權行使期限:自102年8月29日至102年9月28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透過證券商申請贖回者,配合集保公司作業102年9月27日為最後申請日。
三、債券收回基準日:102年9月28日
四、債券終止櫃買日:102年9月29日
五、債券贖回價款: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9條規定,本公司將按每張債券面額100,000
元以現金贖回之。
六、債券收回手續
參加贖回之債權人,請於最後受理贖回日之前一個營業日(102年9月27日)
檢附:(1)有價證券轉換贖回帳簿劃撥作業申請書(表格可由各證券商取得),
並加蓋集保帳戶印鑑。(2)證券存摺。(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證券商辦理債券
贖回手續。
七、若債權人於接獲「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得按當時之
轉換價格,以通知期間屆滿日(即102年9月28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轉換公司債
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
八、本公司於102年10月4日,將贖回價款(扣除處理費)匯入債權人帳號。如債權人未提
供匯款帳號,將開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以掛號郵寄至債券持有人通訊地址。
為確保債權人權益,如有通訊地址變更者,務必儘速至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電話:2768-6668)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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