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一為臺灣法治會計學會理事長、東吳大學會計學系李坤璋。(圖/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提供)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結合法律與會計界學者專家之學術交流平台「臺灣法治會計學會」,於113年3月1日舉行2024年第1季研討會。本次研討會主題為「會計師對財報不實之民事法律責任」,理事長東吳大學會計學系教授李坤璋表示,公司管理階層應負起財務報表編製之責任,再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審計委員會應負起監督之責任。因此,如果財務報表若發生不實,管理階層、審計委員會、以及簽證會計師之民事法律責任如何釐清,將是一大複雜的課題。
此次研討會邀請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兼副校長董保城教授親臨會場致詞,期能透過這場研討會,讓與會學者及司法官能夠在未來作成判決或執行財報簽證時能夠有所運用。
對於109年爆發的康友案的民事判決,除發行人及主要行為人負起100%賠償責任外,兩位簽證會計師判決個別負起約25%賠償責任,合計近50%之賠償責任換算金額逾25億元,會計師事務所並負連帶賠償責任,此判決一出,引起資本市場一陣譁然。
本次研討會將由會計與法律不同角度,並透過不同的實務專家與學者提出精闢的見解,進而釐清會計師對財報不實之民事法律責任。
本次研討會由新北地方法院宋家瑋法官提出精闢的報告,再由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朱德芳教授及東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莊永丞教授與談,宋家瑋法官報告時強調法官在該民事案件的審理重點為兩者,一為是否為財報重大不實部分,二為損害賠償責任的數額,也特別著重在交易因果關係的判斷。
莊永丞教授以學者角度深入探討正確詐欺之因果關係認定及證交法第20條之1的故意過失責任,帶來精闢的解析。朱德芳教授分享在民事賠償責任的計算方式,並提出模擬案例,最後並由與會的檢察官、法官及會計師分享在會計與法律觀點下不同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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