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申報畫面,非當事人。(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退休年度不同,退職所得認定差很大!財政部公告,去年退休退職所得計算基礎以18.8萬元為準,今年5月報稅時適用;但今年退休,因為物價上漲對應調整,退職所得「低消」拉高到19.8萬,會計師試算,服務年資30年、選擇一次領的民眾,退休金應稅金額至少相差30萬元。
▲綜所稅免稅認定。(圖/翻攝財政部公告)
財政部指出,112年採1次領取退職金方式,金額在18.8萬元乘以服務年資金額以下者免繳所得稅;超過188,000元乘以服務年資金額,未達37.7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半數為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超過37.7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金額部分,以全數為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未滿6個月者,以半年計,滿6個月者,以1年計。
不過,由於物價上漲,今(113)年才退休的民眾,1次領職退職金計算基準由原本的18.8萬元調高1萬元,來到19.8萬元,等於一樣擁有30年的年資,去年退休的人比今年度所得額認定會多出30萬。
另外,超過服務年資的所得額,也向上調高,19.8萬元X退職年金、未達39.8乘以年資,才要扣掉半數所得額;超過39.8萬元X年資的金額,才要申報所得。
至於分期領取退職金,112年退休的人年領81.4萬元(月領約6.78萬元)要報所得稅;但113年退休的人,年領85.9萬元(月領7.16萬元),要報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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