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示意照,非當事人。(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又有韭菜大翻車!證交所今(12)日公告,集中市場賣賣金額互抵後,全日違約交割金額334.29萬元,但臺銀證券向證交所申報聯發科(2454)鉅額違約交割5740萬元,為今年最大一筆。
▲今年違約交割紀錄,可點圖放大。(圖/翻攝證交所公告)
這是今年來第三檔證券商向證交所申報鉅額違約交割的案子,同時也是最高的一筆。今年第1筆申報日為4月12日,由康和南崁及華南中正申報士電2616.1萬元違約交割。
第2筆則是6月21日,國票安和申報的台積電2892萬元鉅額違約交割。
第3筆落在今天,臺銀證券向證交所申報聯發科(2454)鉅額違約交割5740萬元。
台股是採行「T+2」制度,也就是在下單當天並不會扣款,在購買股票後的第2個營業日才會從帳戶扣款,屆時交割帳戶餘款不足,會構成違約交割。由於聯發科近3個交易日股價不理想,市場認為違約交割與股價表現關連性高。
聯發科7月10日收跌25元至1435元、11日收跌15元至1420元,今日收盤價為1360元,下跌60元或4.23%。
證交所指出,違約交割共有4大責任要負擔:
1. 民事責任:
證券商可向違約客戶收取最高成交金額7%之違約金,並追償因違約所產生之債務及費用。
2. 刑事責任:
情節重大足以影響市場秩序者,面臨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之相關刑責。
3. 影響開戶交易:
未結案且未滿5年者,證券商應拒絕接受投資人申請開戶。已開戶者證券商亦應拒絕接受委託買賣或申購有價證券。
4. 影響信用紀錄:
違約交割將留有紀錄,授信機構可透過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取得相關資訊,個人信用將受到負面影響,未來要申請車貸、房貸等貸款將變得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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