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表示,明年4月受雇律師將適用勞基法。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受僱律師一直以來都以責任制為主,未來可望有加班費可領!勞委會勞動條件處8日表示,針對目前尚未適用勞基法各業進行檢討,未來受僱律師以及農民團體,分別將自明(103)年4月1日及104年1月起適用勞基法,將有7500多位受僱律師以及2萬6千農民團體的勞工收惠。
勞動條件處表示,明年4月受僱律師納入勞基法,在此中間半年內將為公司的人力配置調整的緩衝期,未來受僱律師在勞資雙方約定的工作時數外,將有加班費等勞基法的保護,但若是創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將不適用。
勞委會指出,目前尚未納入勞基法中的行業尚有公寓大廈的管理員,以及私立學校非編制內的職員,例如行政助理、企劃助理等,但私校內的工友等不適用,同時也強調,目前都已在處理中,預計預告時程不會太久。
勞委會進一步表示,為保障農民團體受僱勞工的勞動權益,經勞委會多次邀集內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各相關團體代表召開會議研商,檢討結果該等勞工納入適用已無窒礙難行之處,農委會也對納入適用表示支持。
但勞委會指出,因納入適用須配合修正現有農(漁)會人事管理辦法,及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等相關法規,為利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農委會修正相關法規,及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因此指定農民團體自104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受益人數約估2萬6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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