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豪大雨襲台。(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豪大雨襲台,上班交通大受影響。勞動部提醒天然災害期間勞工是否出勤,應以「安全」為首要考量。勞動部並有5大情境示範,若豪大雨工作地、居住地、上下班必經任一地點轄區首長宣布停班,勞工不出勤但雇主薪資建議照給。
至於已出勤者,勞動部表示如工作場所有立即危險的疑慮,例如外出勤務碰到暴雨等,亦可停止勤務退至安全處所,雇主不得有不利處分。
勞動部曾針對豪大雨期間勞工出勤相關權益做出5大類解釋:
1、工作地、居住地、上下班必經地任一轄區首長宣布停班,勞工不出勤:雇主工資建議照給
2、工作地、居住地、上下班必經地任一轄區首長宣布停班,雇主要求出勤: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建議雇主酌情加給工資
3、「工作所在地」未宣布停班,但因豪大雨釀災阻塞交通致遲到或未出勤:建議雇主工資照給
4、勞工於正常工作時間結束後,因豪雨釀災,公司要求勞工加班搶修等勞工應盡力配合,但如有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雇主不得強制加班
5、有家庭照顧之需求者,如:轄區首長宣布停課不停班,受僱者如有親自照顧子女或家庭成員之需求時,可請家庭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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