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左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圖右新光金董事長魏寶生。(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
「新新併」雖然經過10月9日新光金、台新金雙方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但是遲遲未向金管會送件申請,市場揣測未與工會達成共識,才未送件申請,而台新金、新光金雙方今(13)日發表聯合聲明,通過合併後,與工會溝通,新光銀工會將選任出協商代會,以利後續協商程序合法性。
按照金融機構合併法,「新新併」申請書件須包含合併契約書,當中有包含受僱人權益,以及妥善的安置員工計畫,並檢附與工會的會議紀錄,勞資雙方召開會議、達到共識的計畫,送件後,主管機關金管會才審視相關書件。
對於合併進度台新金控、新光金控發出聯合聲明稿如下:
一、自 10 月 9 日雙方股東臨時會通過合併案後,雙方金控即持續不斷與員工及工會進行溝通並傾聽心聲,以確保合併過程中員工權益獲得充分保障。
二、有關新光銀工會近期將選任協商代表,以利後續協商程序有其合法正當性乙事,雙方金控均充分理解並予配合。
三、本合併案均按規劃執行,以期在主管機關之指導下,順利完成合併案之最後一哩路。
四、謹此說明如上,籲請各界勿被不實報導所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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