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集團外觀。(圖/記者陳瑩欣攝)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
新光金控(2888)、台新金控(2887)於昨(3)日向金管會遞交合併申請文件,新光銀工會認為,此舉引發會員焦慮不安,並提出以下3點回應聲明如下:
一、新光金控、台新金控與本會之員工安置計畫協商會議甫於113年11月29日正式召開,迄今舉行兩次,會中雖氣氛融洽,惟三方仍僅止於意見交換階段,針對員工安置計畫實質內容、細節性議題等均尚待資方進一步提出與釐清,且尚未有明確共識。
二、經查,金管會無相關法規明文規範合併申請文件均需齊備始得提交,爰對於新光金控、台新金控尚未與本會達成員工安置計畫共識便先行遞件一事,本會予以尊重,惟此舉措已使本會多數會員惶惶不安、充滿疑慮,故本會期盼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於未來協商過程中,能充分考量本會會員對本次合併案之關注及憂慮,並實質保障員工權益。
三、本會為新光銀行工會會員之協商主體,所爭取之員工安置計畫適用對象僅為新光銀行工會會員,針對新光金控及其餘子公司之員工安置計畫實質內容,本會無權干涉,亦不予評論,併此敘明。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