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對於中信金呼籲金管會儘速通過與台壽保間的合併,藉此向台壽保逼婚,金管會強調,合併必須雙方合意,「不可能因為契約上的規定,主管機關就按契約而不依既有程序進行審查」。
由於中信金與台壽保的股份轉換期限將在4月20日到期,台壽保大股東龍邦今日董事會通過反對中信金與台壽保間的股份轉換案展延,恐使雙方合併案生變,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合併必須雙方合意,契約才有成效,雙方有意願往下談,金管會的核准才會有意義。
保險局以及銀行局均表示,該宗合併案在兩家公司台壽保以及中信金沒有撤回前,都將繼續審查。
金管會表示,併購案是否成立,雙方的意見最為重要,且主管機關的審查是合併案的最後一道程序,審核都具有一定程序。
官員強調,「不可能因為契約上的規定,主管機關就按契約而不依既有程序進行審查,基本上這樣的做法不是很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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