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祝認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草案」若通過,可望帶動全台3分之1(約43萬家)中小企業加薪。(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經濟部12日表示,行政院院會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未來我國中小企業若替員工調薪,加薪金額的130%,可望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扣除(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多扣抵3成),估計可帶動全台3分之1(約43萬家)中小企業加薪。
經濟部長張家祝指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草案」已獲行政院院會通過,接下來要送入立法院審議,希望可在下個會期過關。他解釋,這項草案適用於全台中小企業,加薪適用對象是本國籍基層員工,所謂基層,意指「經理級以下」員工。
張家祝說明,修正草案所規劃的內容,是在景氣指數達一定情況下,針對中小企業每年法定基本工資調整以外的調薪金額,給予130%的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扣除優惠,使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多扣抵3成,也就是「加薪100塊,可抵減130塊。」
我國中小企業總數約130萬家,占全台企業總數9成以上。張家祝期待,在「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草案」獲立法院通過並實施後,可帶動3分之1中小企業加薪。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草案」資料舉例,若某中小企業本國籍現職基層員工年度薪資總額為500萬元,該企業當年度調薪20%(100萬元),其中8%(40萬元)為法定基本工資調整,其餘12%(60萬元)乘上130%後是78萬元,因此該公司當年度可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扣除的金額,共(基層員工年度薪資總額500萬元+法定基本工資調整40萬元+法定基本工資調整以外調薪金額(乘130%)78萬元)6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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