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商伊藤忠商事株式會社擬取得日商全家便利商店株式會社之股份達其總股數之37%,台灣全家表示,並無影響公司營運。(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日商伊藤忠商事株式會社(ITOCHU Corporation) 擬取得日商全家便利商店株式會社(FamilyMart Co., Ltd.) 之股份達其總股數之37%,因而向公平會申報結合案,而公平會今(24)日表示,依公平交易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ITOCHU擬取得日商全家便利商店(JFM)之股份達其總股數之37%,雖參與結合之ITOCHU及JFM均為外國事業,但其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我國事業,全家便利商店為我國連鎖便利商店市場排名第2之事業,因此, ITOCHU及JFM於我國領域外進行結合,在符合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之結合型態。
同時,上一年度於我國之銷售金額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之結合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1條之1規定除外適用情形之情況下,對於參與結合事業依法提出申報,應予以管轄。
因此,公平會指出,ITOCHU透過增加持有JFM之股份為垂直結合,涉及我國食品原料、CVS包材及連鎖便利商店等相關市場競爭,經綜合判斷結合後,短期內應尚不致導致ITOCHU濫用市場力,或提高全家便利商店之市場占有率、增加競爭對手成本之可能性不高、導致聯合行為之可能性低。
此外,審酌ITOCHU增加對JFM之持股,應尚不足以封鎖全家便利商店與其他供應商間之交易,進而剝奪其他供應商的利益,導致零售價格上升與消費者福利減損,因此,公平會認為,本結合案短期內對我國連鎖便利商店之市場集中度應無顯著影響,故難認具有顯著限制競爭之疑慮。所以該結合案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爰依公平交易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而全家則回應表示,目前日商全家仍為全家(5903)最大股東,持股比達到47.4%,日商全家的股權變化對於台灣全家的股權並不會產生影響。全家今(24)日股價最終拉尾上漲0.95%,以212元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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