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津貼可望提前發,多領也不用退還。(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李孟璇/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天(28日)表示,勞工申請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未來可望提前1個月發放,此外,若當事人提前復職,多領的錢也不用退還,預估相關法規將趕在母親節前夕完成修法。
過去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後,需等到留停滿1個月,才會開始審核、發放津貼,但勞動部今天表示,未來將改為「期初發」,研擬申請後經6~7天的審核,隨即就能撥款,也就是民眾能減少1個月的等待時間,提早拿到育嬰津貼。
且隨著津貼改為先發,若民眾在月初領了津貼又在同月復職,在新修正的規定中強調,由於津貼請領改為以月為單位,不足1個月以1個月計算,等於未來款項尾數並不會被追回。
而相關法規將在5月初審查修正,預計母節前就能實施,以目前申請人數來看,往後每年約有6萬人可望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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