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6/2917:09:02
發言人 莊有德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1736656
主旨 : 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寶來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
同意與元大寶來證券(香港)有限公司簽訂「業務轉讓契約修訂」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1/06/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6/29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1/04/02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代子公司寶來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
讓與元大寶來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全部營業與資產相關事宜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主要變動內容如下:
(1)完成業務讓與日期由101年6月1日改為101年7月1日;
(2)寶來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讓與之營運業務不包括其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及強積金公司
中介;
(3)交易價格由港幣667,978,469元改為港幣668,353,553元;支付時先扣除寶來證券
(香港)有限公司於101年6月26日之現金及銀行結餘;
(4)因應寶來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讓與之營運業務可能因法律、監管機關及實務理由
未能全體完成;買賣雙方可在成交日期後一個月內商討,按未轉讓之營運業務而更改
交易價格。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1)寶來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讓與之營運業務不包括其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及強積金公司
中介。
(2)交易價格由港幣667,978,469元改為港幣668,353,553元;支付時先扣除寶來證券
(香港)有限公司於101年6月26日之現金及銀行結餘。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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