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停課,家長可請家庭照顧假。(圖/資料照)
記者李孟璇/台北報導
颱風天停止上課,不少家長擔心,自己要上班恐怕無法照顧孩子,對此新任勞動部長郭芳煜今天表示,受雇者如果因法定或新興傳染病、天然災害停止上課,須親自照顧未滿12歲或就讀國小以下子女時,可依現行規定請家庭照顧假。
勞動部日前就曾允諾,為避免「一國兩制」,將檢討勞工家庭照顧假,且會朝「有薪」方向來溝通。而針對相關問題,新任勞動部長郭芳煜今天首度赴立院報告時說明,以颱風假為例,若所在區域達到停止上課表準時,家長可以請假家庭照顧假。
不過按現行規定,家庭照顧假日數必須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但與事假不同的是,雇主不能因為受僱者請家庭照顧假,而視其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
事實上,目前勞動部已積極參考家庭照顧假相關制度,並會朝著「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方向討論,至於針對天數、適用對象以及雇主還是政府出錢等細節,將與各界做溝通,預計在年底前會提出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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