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5上班族無合理加班費,3成2被迫「打假卡」。(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李孟璇/台北報導
現在上班族時常要加班,但卻沒有加班費!有調查指出,6成5的人沒有合理加班費,且有3成2受訪者透漏,自己被迫「打假卡」。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法定工時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每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若勞工加班,前2小時雇主須給1.34倍工資、2小時後則應有1.67倍工資,而例假日出勤更有2倍薪,並有1天的補休假。
然而,1111人力銀行調查卻顯示,有24.8%的人「加班完全沒有加班費」、15.4%「平日沒有假日才有」,24.8%則「需視狀況給薪」,僅有3成5的人表示有拿到加班費,整體而言超過6成5上班族任職的企業違反勞基法加班相關規範,總計下來,上班族每月「無薪,也沒補假」的平均加班時數超過13個小時,等同於每月有1.6天「做白工」。
同時也有高達4成的受訪者坦言,任職企業給予的加班補假與給薪規範「不符合勞基法」,另有2成4的受訪上班族坦言「不知道勞基法規範為何」,以致不清楚個人權益是否受損。
調查更發現,3成2的受訪上班族曾被主管或公司要求偽造出勤紀錄,包含「要求員工打下班卡後再繼續工作」、「企業自行假造出勤紀錄」與「要求員工填寫自願加班/處理私事/放棄加班費聲明」等造假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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