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妮控告保險詐欺,永達發表聲明澄清。
記者江羚瑜/台北報導
宣明智婚外情女主角李珍妮,意外扯出保險糾紛,永達保經針對李珍妮提出的重重疑點,特別向外界澄清疑慮。
保戶李珍妮認為只要繳一次保費即可,永達保經公關室經理賴依萱表示,第一次投保要保書內容為保戶親自填寫,加上業務員建議書明確載明為20年期繳費保單、且保戶親自填寫續期銀行轉帳授權書、而宏泰人壽也派員親訪保戶,確認投保風險、財務核保。
當保單簽收回條經保戶親自簽名時,權益事項中皆有勾選確知保單是20年
期繳費,並勾選有能力繳交各期保費,且保戶親簽的保單簽收回條,送回招攬人之營業處後,處單位人員也致電保戶再度確認為繳費20年期保單,且依保戶本人財務狀況規劃無誤,最後保單簽收回條送達宏泰人壽後,保險公司亦再次致電保戶確認為20年期繳費保單。
李珍妮認為,業務員送達保單已過「十天契撤猶豫期」,賴依萱指出,「十天契撤猶豫期」係保戶親自簽收保單後翌日起算十天為猶豫期,保戶所述顯有誤認。
李珍妮聲明年薪155萬元,沒能力繳納續期保費。賴依萱強調,由於此保單為
因高額投保,保險公司擔心保戶無續繳能力,將不利於保險公司,當時宏泰人壽有派核保人員親自至保戶帝寶住處向保戶進行「財務狀況告知書」及其他投保資料確認無誤後,承保並製發保單。
至於李珍妮認為,中途解約會有損失。賴依萱認為,保單簽收回條第六條有讓保戶確認「複利增額保障與退休是要中長期準備,繳費中停止合約會有損失。」保戶親簽的保單簽收回條,送回招攬人的營業處後,處單位人員也致電保戶,告知繳費中途解約會有損失等,李珍妮當時也表示無疑義。
在投保需求方面,李珍妮原希望20年後每月有100萬元退休金,反推所繳保費每年應繳2000萬元才能達到其需求,第一階段保戶100年先買938萬元,第二階段預計101年再買1000萬元,現在只投保約一半,因此,李珍妮希望再加買以達退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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