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傷害保險具有保費低、保障高的特色,已成為國人風險移轉的重要工具,金管會提醒消費者買傷害保險時,應確實瞭解保險商品保障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金管會提醒消費者,在保障範圍方面,由於傷害保險保費低廉,不過保障範圍較人壽保險少,且受限於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而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導致被保險人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方給付保險金。
至於「除外責任及不保事項」,金管會指出,被保險人應特別注意保險單條款中有關除外責任及不保事項之約定,被保險人如因除外責任所列的原因或從事不保事項所列活動致死、殘廢或傷害時,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可不負給付責任。
金管會舉例,若被保險人酒後駕車釀成車禍導致自身傷亡,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即屬除外責任,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可拒絕理賠,爰被保險人應特別注意飲酒後切勿駕車或騎乘摩托車。
在「職業變更通知」的部份,金管會指出,傷害保險保費因被保險人職業類別而有所不同,風險性高的職業類別被收取的保費自然較高,部分職業類別甚至被列為拒保範圍。若被保險人的職業由低危險群轉行到高危險群時,應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將依差額比例加收保費,反之,將依差額比例退還保費。
被保險人若未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且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按原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的比率折算保險金給付,即保障額度會依比例縮小。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投保傷害保險時應詳細審視保險單條款,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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