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交易案延宕許久,中嘉網路公司發表聲明,啟動撤件相關程序。(圖/翻攝中嘉網路公司聲明稿)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中嘉案8日晚間宣告破局,讓遠傳電信大吐苦水,表示黨政軍條款存在一天,不會再購買媒體。其實只要是上市公司,具有官股身份的「投資人保護中心」都會購買一張股票,因此上市公司買媒體絕對違反黨政軍條款,遠傳雖然無奈,但也知難而退。而同樣是上市公司的台數科購買東森電視接下來怎麼發展?外界都在看。
任何一家上市櫃公司,依照規定和實務作業,具有官股身份的「投資人保護中心」都會購買每一上市櫃公司1000股的股票,以便必要時得以成為股東身分,採取訴訟手段保護投資大眾的權益,也因此只要是上市櫃公司買媒體,都違反了「黨政軍條款」。
回顧過去和現在的媒體交易案不難發現,包括富邦(買凱擘)、鴻海(買TBC)、宏達電(買TVBS)、台塑(買八大),都是以私人名義和自有資金購買媒體,為了就是避免觸犯黨政軍條款,徐旭東也知道用遠傳名義直接購買會違反黨政軍規定,因此以債權持有方式間接入主中嘉,卻仍躲不過規避黨政軍疑慮而撤案,顯示黨政軍條款絲毫沒有模糊空間。
如今同樣是上市公司的台數科要購買東森電視,在很明顯是要直接挑戰黨政軍條款的情形下,據聞某中部地區的行政首長和知名的中央級民代,卻強力遊説主管機關審查通過,棄黨政軍條款是執政黨的神主牌之一於不顧,不過由於之前的公聽會上,有專家學者對黨政軍和中資介入等議題都有疑慮,NCC已經去函投資人保護中心和陸委會進行查詢,只要確認投資人保護中心有台數科一張股票或中資介入,這個交易案的結果可想而知,相信任誰遊說都沒有用,主管機關也不可能違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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