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華隆勞資糾紛案愈演愈烈,28日已出現總工會辦公室遭斷水斷電,引起罷工抗議的勞工群起憤怒、推倒總廠大門,遭警方帶回警所調查事件。勞委會表示,正積極協調處理,但至今未能有進一步結果;面對員工長期領不到積欠薪水,恐將彈盡糧絕,民進黨籍立委李昆澤表示,將提出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保障工資債權。
現行勞基法雖規定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本於勞動契約積欠的工資未滿6個月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權,但實務上工資債權不是最優先順位,依相關法令規定,賦稅、不動產抵押權、動產質權及動產抵押權等債權順位都優先於工資債權。
勞委會表示,華隆股份有限公司頭份廠即將遭債權銀行拍賣,因該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不足,如拍賣停止營業後,員工的退休金、資遣費等將請求無門,勞委會在今年4月接獲工會陳情後,立刻積極協調勞資雙方進行協商。截至目前為止,勞資雙方在主管機關、民意代表等多方促成下,協商次數不下十餘次,但因為勞資雙方歧見過大,無法達成協議。
勞委會說明,依行政院指示,在7月16日召集相關部會研商本案的協助事項,其中有關華隆員工生活困難部分,已透過苗栗縣政府辦理急難救助中。該會指出,本案若能有效解決,關鍵仍在資方能展現對勞工之愛心與最大誠意,提出更合理的解決方案,進行協商。勞委會仍然會持續督促並協同苗栗縣政府協調勞資雙方,早日解決勞資爭議。
民進黨立法委員李昆澤表示,很多勞資糾紛案例都可看到,老闆宣告倒閉後,銀行查封工廠財產,勞工趕快去搬一些設備希望保障生計,但這些都有觸法的可能。即便公司變賣廠房設備或被銀行拍賣,勞工還是拿不到血汗錢。
李昆澤表示,將提案修法,明訂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勞工本於勞動契約所生的工資、資遣費及退休金等債權,優先於一切稅捐、抵押權及質權等擔保物權和一切債權受清償的權利,讓勞工薪資債權成為第一順位,才能真正保障勞工。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