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上路實施至今已逾9個月,在新閣揆賴清德拍板下,勞基法確定修正。根據104人力銀行調查,高達6成3企業支持修法,其中又以一般服務業及傳統製造業對修法的呼聲最高。(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下同)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新任閣揆賴清德上任後,將一例一休修法列為優先法案。根據人力銀行統計,有高達6成3企業支持一例一休修法,其中企業認為最需要修法的條文,則關注「休息日工資」(48.6%)、「7休1」(43.1%)及「特休」(33.7%)3大爭議。
根據104資訊科技調查逾千家企業,有高達6成3支持一例一休重新修法,僅不到1成企業反對。其中企業認為應優先修法的條文,有近半數企業(48.6%)投給「休息日工資增加,且工時納入加班計算」,其次是「每 7 日至少 1 日例假、 1 日休息日」,則占有43.1%;另外「增加特休,且年度未休完發給工資」也有33.1%企業認為應調整。
▲一例一休條文中,企業認為最需要修法的是?(圖/104人力銀行提供)
104資訊科技集團人資長鍾文雄指出,目前台灣企業在「延長工時」部分,法令規定最高上限不得超過46小時,已不足以反映勞工、企業營運需求,因此對於修法,建議採行「定期水位管理」概念,增訂3個月合計加班時數最高138小時為上限,「讓勞工的加班時數不要受到每個月46小時的限制,能擴充至3個月138小時上限來管控。」
另外,針對「休息日加班」議題,根據勞基法第24條「延長工時之工資加給」則規定,勞工若是在「休息日」工作,工時2小時內企業需加給1.34倍的工資、工時於2小時至8小時間則為1.67倍的工資;超過8小時則要加給予2.67倍工資。
對此,鍾文雄指出,這個法條已成為勞資雙方非常緊張的議題,也違背勞動部、行政院擬修法為保護勞工的初衷,因此他建議應放寬休息日加班時數採「四小時」進位的強制規定,甚至(休息日加班)第9小時到第12小時,也應回歸到1.67倍的工資。
除此之外,104人力銀行也建議,特休假應讓勞資協商遞延到下個年度,且加班後讓勞工自行選擇補休或是領取加班費,應納入母法規範;以及增加青年節、教師節與聖誕節3天國定假日,由12天調整到15天。
▼104資訊科技集團今(26)日舉行「2000家企業勞檢大公開」記者會。圖為104人資學院副總經理花梓馨。(圖/記者葉佳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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