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0/2319:53:17
發言人 吳一揆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22-2002
主旨 : 本公司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告董事會決議申請
新台幣50億元(或等值外幣)主順位金融債券發行額度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1/10/2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23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年度第一期無擔保主順位金融債券
3.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50億元(或等值外幣)
4.每張面額:發行時訂定
5.發行價格:原則上按債券面額十足發行,視發行時市場狀況而定
6.發行期間:二年以上,以不長於五年為限,依發行時市場及本行資金狀況而定
7.發行利率:得採固定或浮動利率發行,授權董事長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支應本行放款業務及充實中長期流動性
10.承銷方式:依發行時市場狀況而定
11.公司債受託人:無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依發行時市場狀況而定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由本行辦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持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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