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開發商對於蘋果(Apple)和Google兩大科技公司表達不滿,因為他們僅提供平台讓用戶下載App,卻要抽取3成佣金,開發商獲利遭到壓縮。(圖/記者洪聖壹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隨著智慧型手機愈來愈普及,App的發展也愈來愈多元,但現在卻有App開發商對於蘋果(Apple)和Google兩大科技公司表達不滿。因為他們僅提供平台讓用戶下載App,卻要抽取3成佣金,開發商獲利遭到壓縮。
根據《Daily Herald》報導,蘋果與Google在2008年時開設了自家的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和Google Play,提供平台給軟體開發商,但開發商需支付30%的佣金給蘋果和Google。串流媒體平台Netflix、遊戲開發商Epic和Valve近日就對此提出抗議。
先前就傳出串流媒體平台Netflix不滿蘋果公司抽成,嘗試在加拿大、澳洲、墨西哥和日本等33個國家以及地區測試新的用戶付費功能,簡單來說就是能夠繞過iTunes平台,將用戶引導至Netflix的手機版網頁進行付費。
據報導,App市場的規模預計將從2017的820億美元(約新台幣2.52兆元)增長到2022年的1570億美元(約新台幣4.82兆元)。麥格理證券(Macquarie)表示,若App商店將稅率降低到5%~15%之間,蘋果公司和Google到了2020年將會分別損失2成利潤。
對於軟體開方商的不滿,蘋果和Google強調,透過他們的平台可以過濾虛假、惡意的軟體,以及廣泛推廣應用程式,用戶的個資也能有較好的保障,開發商透過平台的推廣也可能一夜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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