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因為被金管會認為產金不分,閃辭富邦金副董職位。(圖/記者周怡德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蔡明忠在8月初被金管會抓到產金不分的證據,讓金管會主委顧立雄震怒,發函到富邦金,要求蔡明忠立即不得簽核內部文件,「我們要求他扮演好一個副董的角色」,並且富邦金要在2個月內改善內部公文簽核流程,若未改正不排除要求蔡明忠解任金控副董。但2個月期限還未到,蔡明忠昨天(27日)就主動請辭金控副董,蔡明興也同時請辭台灣大哥大副董,兩兄弟雙雙請辭副董,就是希望能讓金管會感受到遵守產金分離的誠意。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推動產金分離,大刀闊斧揮向產金不分的富邦金,因為富邦金控副董事長蔡明忠,同時兼任台灣大哥大董事長;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則是同時兼任台灣大哥大副董事長。
但因為過去產金不分,只規範到金融機構董事長,蔡明忠做為金控副董到底能不能被認為是產金不分,一直是爭論的焦點。但在本月份初,金管會就發函到銀行公會,訂出產金分離的3大原則,被外界視為是針對富邦金的「富邦條款」。
金管會在函中指出3重點:
1.金控或銀行的董事長或總經理,不得擔任其他非金融事業董事長、總經理或「職責相當之人」
2.若稽控或銀行副董事長,有在產業兼任,其副董若僅於董事長短期請假或缺位時,代理董事長職務,而若未於內部權責劃分及一般公文流程中具有准駁權限,即非屬具首長性質職務。反之,則認屬之。
3.金控及銀行的董事長、總經理,已兼任非金融事業職務者,應出具承諾書,避免利益衝突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換言之,金管會認為,富邦金副董蔡明忠,雖然兼任台哥大董事長,但只要蔡明忠在富邦金內沒有決策權,只在蔡明興不在時暫代,就沒有產金分離的問題;而至於富邦金董事長蔡明興,雖然兼任台哥大副董,但因為他不是擔任台哥大的董事長或總經理,只需要簽承諾書即可。
可是就偏偏,金管會對富邦金金檢時,抓到蔡明忠在富邦金有決策權的證據。據金管會的調查,富邦金的董事會提案流程,都是要經過副董事長才能提報到董事會;富邦銀的部分,要送到富邦銀的董事會,也要先經過富邦金的董事長跟副董事長看過。依此認定蔡明忠違反產金分離。
因此,金管會在月初就發函到富邦金,要求蔡明忠即日起不可以簽核內部文件,且富邦金需在2個月內修改內部簽核文件的流程。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就表示,副董本來是作為備位,董事長不在才能代董事長執行職務,但富邦金的情況是,沒有經過副董簽閱,文根本送不出去,「我們認為蔡明忠有實質的具有決策功能、首長性質,他現在是掛副董,我們要求他扮演好一個副董的角色,在我們文到後富邦就立即改正,不能再發生提案要經過副董簽核的情況。」若不改正,不排出直接解除蔡明忠在富邦金副董的職位。
►金管會設富邦金條款 蔡明忠不得有決策權、蔡明興要出具承諾書
而2個月期限還沒到,蔡明忠就立即自行請辭,蔡明興也為了確實符合金管會產金分離,同步請辭台灣大哥大副董事長職位。富邦金昨(27)日召開董事會,宣布蔡明忠正式請辭富邦金副董,然而蔡明忠仍會任富邦金及北富銀的董事職;台灣大哥大昨天也同步公告,董事會已通過副董事長蔡明興辭任案。蔡家兩兄弟同步請辭,都是為了向金管會展現符合產金分離的誠意。
此外,這也是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上任後,首次抓到產金不分的案例,蔡明忠與蔡明興同一時間閃辭副董,也被視為是金融業產金分離的「第一槍」!
對於蔡明忠宣布辭任富邦金副董,銀行局局長邱淑貞回應,這代表富邦金願意用更嚴謹的高標準來看待公司治理,善意回應金管會對於產金分離的要求,金管會也尊重富邦金的決定。
▲富邦蔡明興、蔡明忠兩兄弟同時請辭副董職務。(圖/富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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