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電視網。(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由於遭到黨政軍間接或直接投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處罰東森、超視、民視、緯來、鑫傳、優視和九太等7家電視台總共240萬元,被罰業者不服,提出行政訴願。NCC今天(12日)表示,由於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已裁定撤銷原處分,罰款歸還其他業者,不過緯來因為上層股東有政府四大基金投資,仍維持「三年內需改善違反黨政軍條款」的附款條件,必須在民國109年7月26日解決黨政軍投資問題,否則將可能面臨撤照處分。
由於南投縣議員陳翰立間接投資民視;陳翰立、屏東縣議員宋麗華及中國新洪門黨等,直、間接投資東森電視與超級傳播;屏東縣議員宋麗華和中國新洪門黨購買了台數科股票,以及國喬石化、中國人壽、中國合成橡膠公司等,購買緯來電視股權,因其上游有政府四大基金投資,等於間接投資緯來電視。
NCC在去年7月26日,處罰東森、超視、民視、緯來、鑫傳、優視和九太等7家電視台總共240萬元,並要求「東森洋片、綜合、戲劇、電影、新聞台」、「超視」和「緯來綜合、體育、日本台」等9頻道必須在三年內需改善違反黨政軍條款。
NCC主任秘書蕭祈宏12日表示,由於上述業者不服,遭處分後就向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申請訴願,而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已裁定撤銷原處分,NCC已把罰款歸還業者。不過因為黨政軍條款在申設、換照、裁罰各有不同的規定,MCC仍維持「三年內需改善違反黨政軍條款」的附款條件,因此有四大基金間接投資的「緯來綜合、體育、日本台」等3頻道,必須在民國109年7月26日要解決黨政軍投資問題,否則將可能面臨撤照處分;至於東森因為陳翰立已經賣出持股,因此沒有黨政軍問題。
NCC副主委翁柏宗曾說,雖然廣電三法規定,政府、政黨、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和選任公職人員禁止投資媒體,但是受罰的卻是被投資者(媒體),的確有修法的必要,只是在修法前,NCC必須依法行政。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