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完成《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修正,4大職災津貼5月1日起調高逾5%。(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勞動部完成《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修正,今(3)日宣布從5月起調高職業疾病生活津貼、失能生活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看護津貼等4項津貼,隨著物價指數(CPI)調漲5.14%,並以百位數無條件進位方式平均調漲5.5%,預估每年受惠職災勞工約2萬人次。
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在2012年增訂第17條之1,明定職保法第8條、第9條所定按月發給的職業疾病生活津貼、失能生活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看護補助,於CPI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依該成長率調整。
勞動部職安署職災勞工保護組長許莉瑩表示,2012年至2018年累計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為5.14%,達到調漲門檻,各項生活津貼及補助金額將自5月1日起依該成長率,並以百位數無條件進位方式調整,有加勞保勞工最長可領5年,未加勞保勞工最長可領3年。
▲勞動部也放寬職災死亡家屬補助10萬元資格,只要有配偶、子女或父母即可發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4大職災津貼調整包括職業疾病生活津貼由原來每月1800元至8200元,調高為1900元至8700元;失能生活津貼由5850元及8200元,調高為6200元及8700元;看護補助則從現行1萬1700元調高為1萬2400元;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1萬4050元調高為1萬4800元,續領中及5月份起新申請的職災勞工都是這次調高金額的受惠對象。
至於4大職災津貼的申請件次,許莉瑩說,職業疾病生活津貼每年新增加上續發件次達300件,失能生活津貼每年約有1.3萬件,至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平均每年5至6件,最後看護補助每年約有3500件。
此外,勞動部也放寬職災死亡家屬補助10萬元資格,過去必須受其扶養且家庭生活困難才能申請,不過家屬若有投保勞工保險、公教人員或軍人保險且投保薪資在基本工資以上則不符合資格,因此這次放寬只要有配偶、父母或子女即可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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