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張弘昌
爭議許久的證所稅,已確定在二○一三年正式上路,由於前兩年採用「設算所得」與「核實課稅」雙軌制,因此相關規定各不相同,投資人對其特殊規定,應做足功課,以免手忙腳亂。
財政部信誓旦旦「一定如期實施」的證所稅,自二○一三年起正式上路,儘管立法過程及實施前的爭議與批評不斷,但事到如今,多數散戶、中實戶與大股東只能接受「既成事實」,關起門來好好研究相關法規與細則,並找到最適合的投資方式,以免到時候手忙腳亂。
動作最快的,就是準備掛牌的公司提前趕在一二年底前上市櫃。由於證所稅祭出「王品條款」,也就是針對首次公開發行(IPO)股票進行核實課稅。因此,若掛牌時間不小心延遲到一三年,那一來一往就多課了一五%所得稅,也就是每賺一百元就要繳給政府十五元。
來不及上市櫃、但有掛牌計畫的,則選擇盡快登錄興櫃,箇中原因,券商私下指出,目的還是為了節稅。因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八條規定,發行人申請其股票登錄為櫃?買賣者,應提出股份由其輔導推薦證券商認購。
兩年後 雙軌制過渡單軌制
換句話說,搶快登錄興櫃,是大股東怕一三年後再轉讓股票給推薦券商,要被課徵證所稅,因此說什麼也要使用渾身解數,趕上一二年最後一班車。
數字會說話。根據證交所與櫃買中心的統計資料顯示,截至十二月二十一日為止,上市公司共有二十二家掛牌,時間集中在八月以後(證所稅剛立法通過)的占有十三家,比重近六成;上櫃則有三十九家,八月以後掛牌的有十九家,比重將近五成;而興櫃今年以來則有七十八家登錄交易,八月以後登錄的有五十家,比重高達六四%,其中有二十五家還擠在十二月。這一切多半是為了遷就證所稅所發生的奇特現象。
相對於大股東節稅有招,散戶與中實戶因為幾乎在上市櫃市場交易,適用其他的規定。目前證所稅是採取兩階段實行,一三年至一四年是「設算所得」與「核實課稅」雙軌制,屬於過渡期,投資人必須二擇一,這部分已經在十二月十七日截止申請;一五年以後則回到「核實課稅」單軌制。
市場估計一三年選擇設算所得的投資人大概有八、九成,其中還包括不少的大戶與中實戶。一位億元級中實戶就表示,「設算所得的最大好處,就是不用怕被查稅。」
事實上,這位中實戶也坦承,設算所得要等八五○○點以上才課徵證所稅,以目前的全球景氣狀況,不一定會碰到;就算真的來到,由於每一千點才增加○.二?稅率,「費用增加不多」、「不必太擔心」。他甚至覺得股票交易的輸贏不是取決這○.二?的成本,例如賣三百萬元的股票,證所稅僅有六百元(以第一級距○.二?計算)。
至於一五年以後上路的核實課稅單軌制,則是大戶較擔心的,因為新增了一條規定,「當年度上市櫃股票出售金額十億元以上即要報稅」,如此將可能讓部分大戶的金流曝光。「只能等待一四年的七合一選舉,再給政府壓力,看有沒有轉圜餘地。」
不過設算所得,卻有個缺點,就是沒有長期投資的優惠。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門合夥會計師許祺昌表示,設算所得其實就是一種強迫性的課稅,不管投資人賺或賠都要繳稅。因此,核實課稅所賦予的「持有股票一年以上,所得減半課稅」的優惠,就不會存在。
另外,許祺昌指出,雖然購買共同基金的受益人不在證所稅的課徵範圍,但只要加權指數來到八五○○點以上,基金每次賣出股票就要按金額繳交○.二?至○.六?不等的證所稅;如此會減少基金淨值,等於受益人間接繳了證所稅,變成「名義上沒有,實質卻有」的怪異情況。
核實課稅計算「變化」多
不過基本上來說,設算所得還算是比較簡單易懂的制度,投資人只要指數來到八五○○點以上,賣出股票就會被券商就源扣繳,其餘都不必管了,也不用花費太多時間去計算自己當年度的損益,省事又方便。反而是核實課稅由於成本或所得認定的問題,而出現許多「變化球」…【全文請見今周刊836期 】 (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需轉載請註明資料來源:今周刊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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