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1/1514:15:37
發言人 廖慎續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電話
主旨 : 本公司對志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三人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關事宜說明
符合條款第38款
事實發生日102/01/14
說明
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2/01/14
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
百分之十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稱謂 姓名 持有股份數量 配有及未成年子女持股
董事長 志松投資(股)公司 7,671,168 不適用
代表人 李文峰 7,503,619 123,171
董事 志松投資(股)公司 7,671,168 不適用
代表人 李文琳 8,168,199 105,512
董事 志松投資(股)公司 7,671,168 不適用
代表人 角雨龍 1,170,690 2,665,552
常務董事 日本三洋電機株式會社 147,454,771 不適用
代表人 安部 誠一 0 0
董事 日本三洋電機株式會社 147,454,771 不適用
代表人 龜井 武之 0 不適用
董事 日本三洋電機株式會社 147,454,771 不適用
代表人 荒井 元英 0 0
董事 日本三洋電機株式會社 147,454,771 不適用
代表人 平尾 隆 0 不適用
董事 日本三洋電機株式會社 147,454,771 不適用
代表人 日高 邦博 0 0
董事 正和股份有限公司 2,879,434 不適用
代表人 葉武章 220,320 129,543
董事 正和股份有限公司 2,879,434 不適用
代表人 紀安郎 20,000 608
董事 正和股份有限公司 2,879,434 不適用
代表人 林德富 8,157 10,000
董事 守基投資(股)公司 9,100,267 不適用
代表人 廖慎續 803 495
董事 守基投資(股)公司 9,100,267 不適用
代表人 張俊龍 1,863 0
董事 天母投資(股)公司 5,196,964 不適用
代表人 李敦禮 1,924,494 0
監察人 茂通投資(股)公司 137,000 不適用
代表人 廖麗虹 0 不適用
監察人 財團法人台北市志松福
利事業基金會 1,715,007 不適用
代表人 吳國鍵 0 0
3.會議出席人員:不適用
4.就本次收購對其公司股東之建議,並應載明任何持反對意見之董事姓名
及其所持理由:不適用
5.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
6.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
企業之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
稱謂 姓名 股份種類 持有股數(股) 持股金額(元)
法人董事 志松投資
志松投資 李文峰 股份有限 5,590,000 55,900,000
股份有限 公司普通股
公司之
代表人 名德投資股 300,000 3,000,000
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 志松投資
志松投資 李文琳 股份有限 5,310,000 53,100,000
股份有限 公司普通股
公司之
代表人 安立國際投 2,200,000 22,000,000
資有限公司
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
(一)公開收購對價:以現金為對價,每股新台幣23.5元
(二)預定公開收購之最高及最低數量:
預定收購之最高數量為150,000,000股,約佔本公司目前已發行普通股股份
總數47.38%;如應賣數量未達前開數量,但已達147,000,000股之最低收購
數量,則本次公開收購之數量條件即告成就。
(三)公開收購期間:自民國102年1月15日 (下稱「收購期間開始日」)起至
民國102年1月24日(台灣時間) (下稱「收購期間屆滿日」)止,接受申請
應賣時間為收購有價證券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分(台灣時間)。
(四)收購單位數及收購限制:提出應賣之股份應有完整之所有權與處分權,且無
質權或其他轉讓之限制。融資買進之股票,須於還款後方得應賣,否則不予受理。
本次公開收購受理已集保交存股票之應賣,但不受理實體股票之應賣;應賣人如
係持有被收購公司實體股票,請於收購期間攜帶實體股票、留存印鑑至其往來證
券商處辦理存入各應賣人集中保管劃撥帳戶後,再行辦理應賣手續;為免應賣人
所獲對價不足支付證券交易稅、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
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相關費用,應賣股數低於100股者不予受理。
(五)本次公開收購受委任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查詢本公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http://www.yuanta.com(即受委任機構元大寶
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網站)及http://mops.twse.com.tw/index.htm(公開資訊觀
測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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