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企銀總行。(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台企銀今(18)日公告,辦理高價住宅(豪宅)貸款,違反「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高價住宅貸款業務規定」遭到央行處分100萬元罰鍰,是央行2012年對豪宅貸款管制以來,首宗遭罰的案件。
台企銀今日晚間公告,因為辦理豪宅貸款違反了央行的金融機構辦理購置高價住宅貸款,而遭到央行處分100萬元。
根據了解,台企銀是去年辦理高雄的住宅貸款但實際上該標的物是店面,該不動產的買賣價是7,000萬元,但是客戶沒有要借很多,只借了2,000萬元、而且客戶堅持需要寬限期,所以台企銀給予2年寬限期,且鑑價只有3000多萬元,台企銀認為是符合法規的。
但央行法規規範,豪宅的定義是以鑑價與買賣價孰高,其一價格落入規範就屬豪宅,該個案已經算是「豪宅」不應該給予寬限期,所以針對台企銀開罰。
根據央行對於豪宅的定義,如果是在台北市的房子,鑑價或者買賣價7,000萬元以上、新北市的房子則是6,000萬元以上、台北市與新北市以外的房子則超過4,000萬以上的房子。台企銀表示,會觸犯法規主要是對於鑑價和買賣價認定錯誤,才會有寬限期,但是目前該案已經在改善當中,會取消該客戶的寬限期。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