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1/2818:56:24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主旨 : 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凱基證券所屬之凱基證券投資顧
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
通過合併大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事宜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2/01/28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2/1/28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凱基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下稱凱基投顧)、
大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下稱大華投顧)。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大華投顧。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凱基投顧與大華投顧同為中華開發金控持股百分之百之子公司凱基證券及大華證券之百
分之百轉投資,合併後,因整合資源,營業規模擴大及競爭力之提升,對股東權益應有
正面之效益。
7.併購目的:
整合資源,擴大營業規模及提昇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擴大營業規模及提昇市場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因營業規模擴大及市場競爭力之提昇,故對未來合併後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
正面之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合併案之換股比例,依雙方最近期(即101年6月30日)之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告之每
股淨值計算,以大華投顧每1股普通股換發凱基投顧1股普通股。除合併契約另有規定
外,凱基投顧總計將發行普通股計三千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計發行三億元整。
11.預定完成日程:
本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02年6月22日,惟實際合併基準日將於完成本合併案
前應取得之所有核准、許可、同意或程序均已取得或完成且先決條件已全部成就或業經
放棄後10日內,由雙方董事會共同決定。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合併後,大華投顧之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
凱基投顧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凱基投顧所營事業為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大華投顧所營事業為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本交易需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許可、同意或核准始生效力。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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