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為因應中央政府防疫工作,勞動部職安署特別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希望能協助事業單位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並強化對職場生物病原體暴露危害的預防能力,有效防止疫情於職場擴散。
職安署表示,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已明定,雇主應採行各項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否則將會開罰3-30萬元罰鍰。
因此,職安署說,為促使事業單位加強職場防疫措施,特別摘錄現行相關法令規範,訂定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讓業者對於職場防疫相關措施能有所依循,並提醒勞工朋友強化自我防護及相關勞動權益保障事項,希望能透過勞雇雙方共同合作與努力,確實防堵武漢肺炎進入職場。重點如下:
一、雇主部分:
(一)建立體溫量測及篩檢措施、加強勞工職場感染預防訓練、保持工作場所之通風、清潔與定期消毒。
(二)置備適當及足夠之口罩,不得禁止勞工戴用;第一線工作人員如有感染之虞時,雇主應提供個人專用口罩並使其確實戴用。
(三)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
(四)對近期曾至疫區出差或旅遊返回職場之勞工,應採取必要之健康追蹤及管理措施。
▼職安署為防堵武漢肺炎疫情特別訂定職場防護指引。(圖/路透)
二、勞工部分
(一)做好個人自主管理,使用肥皂勤洗手、避免前往疫區旅遊。若出現發燒、咳嗽等身體不適,請速就醫,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史及接觸史,並主動告知雇主。
(二)如為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等第一線服務人員,宜配戴口罩。
(三)如對安全衛生防護規定及權益保障有相關疑慮,可透過手機或市話直接撥打1955免付費專線尋求協助。
職安署強調,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暨本指引辦理者,可依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事業單位雇主,除配合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的防疫措施外,並應依本指引採取相關預防措施,同時視疫情嚴重等級、事業規模、活動或服務流程,適時修正及調整,以確保勞工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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