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各級醫療院所或相關廠商(如製造、物流、通路商等)配合防疫需求,對此,勞動部發函至各地方政府宣布允許特殊加班,放寬每日12小時、每月46小時及7休1加班上限,上述業別可適用勞基法有關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特殊加班規定,但工資需加倍發給。
勞動部表示,各級醫療院所,以及生產口罩、生產口罩、消毒酒精等防疫器具的公之工廠,物流、通路商配合之運送服務,皆可適用「勞基法」第32條及第40條有關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下之特殊加班規定。
此外,勞動部說,雇主可以在此情況下停止勞工的例假與休假,要求繼續工作,不受「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日」規範;且當日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不受1天不得超過12小時、加班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之規定。
不過,雇主也應於事後24小時內報請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核定,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事後補假。加班方面,雖不受12小時限制,但雇主也應於延長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給付加班費及適當休息。
但勞動部也補充,因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出勤工作時,除了需補假給該名勞工外,工資需加倍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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