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升溫,衝擊國內經濟,金管會也祭出4大紓困措施。(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衝擊國內經濟,金管會也祭出4大紓困措施,已要求各銀行對申請紓困的企業,不得因尚未收到相關作業規定而拒絕收件,同時也建議各部會增訂「免責條款」,提高銀行貸放意願。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升溫,立法院財委會明天將召開「政府有關部會就政府預算如何協助遭受疫情衝擊之相關產業 」公聽會,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將親自出席與報告。
根據報告內容指出,針對受到疫情衝擊的各行各業提出防疫紓困計畫,編列600億元為上限特別預算,其中紓困及振興經費方面共404億元,提供包括企業融資保證與利息補貼等措施,全面協助業者將衝擊降到最低,儘速度過難關,確保產業經濟穩健。
為協助遭受疫情衝擊的產業,金管會祭出4大措施因應,首先是建議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所訂特別條例授權相關紓困子法中,納入協助產業取得貸款支付員工薪資,以避免企業裁員或減薪,以符政府對受影響產業員工提供協助的意旨。
第二,為協助政府整體防疫措施,金管會16日已要求各銀行配合辦理相關事項,包括對企業向銀行申請紓困貸款的案件應先進行收件,不要因為還未收到相關部會的「作業規定」,就拒絕收件,同時也請各銀行總行儘速配合各部會所訂紓困貸款辦法,修正相關內部作業規定及系統,此外也請總行辦理員工訓練並儘速完成「作業規定」及「系統」建置,加強提升效率。
第三,金管會今天召開「研商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相關紓困機制會議」,邀請國銀總經理、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銀行公會及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等相關單位,說明相關紓困機制並督導各金融機構對於紓困振興貸款相關措施,基於授信的專業協處,讓政府的資源能夠達到協助及振興效益。
第四,建議各部會於紓困機制中,訂定授信「免責條款」。參考過去協處方案,在提供新增優惠貸款或舊貸款展延等事項中,增訂免責條款,換句話說,承貸金融機構辦理紓困相關事項,各經辦人員對非由於故意、重大過失或舞弊情事所造成的呆帳,必須免除相關責任,以提高銀行評估辦理貸放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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