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政府預計擴大租稅獎勵和延長時間,有利生技業發展。(圖/資料照)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由於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世界各國更加在意生技產業的發展,值此之際,台灣現行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規定將在明年落日,目前政府在廣納意見,盤點產業發展的需要,朝著擴大租稅獎勵適用範圍及延長條例適用期間邁進。
KPMG生技暨健康產業共同主持人蘇嘉瑞指出,預計修正的生技新藥條例的擴大適用,正符合生醫與電資整合的產業政策,例如2017年將新興生技醫藥產品納入細胞治療、基因治療和精準醫療,法規上也配合修正特管辦法,加入細胞治療技術及實驗室開發檢測(LDTs)等部分,而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也將可望通過,台灣再生醫療與精準產業也將隨之發展。
蘇嘉瑞表示,這次預計開放的數位醫療(BIO-ICT)及國家策略生技產品,例如防疫國家隊,從去年的生策會見到資通產業積極參與,即可發現產業共識的時機已經成熟。他表示,台灣有電資供應鏈與醫療資料完整性的發展,在逐漸完備人體資料庫等整合平台的建制後,將在符合個資保護的法規要求下,達到病患治療權益,醫療技術進步與產業整合發展的三贏情況。
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投資部會計師游雅絜說明,現行的生技新藥產業條例對產業的租稅優惠措施包括資金挹注、技術及投入及研發能量發揮等三個構面,對於以現金投資的營利事業股東,持股達三年以上,投資金額的20%可以在五年內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高階專業人員及技術投資人所得技術股的新發行股票,可以適用緩課。
另外,對生技新藥公司投入的研發支出及人才培育支出在35%限度內五年內可抵減生技產業的營所稅,當年度研發支出或人才培訓經費超過前兩年研發或人才培訓經費平均數者,超過的部分可以按50%抵減;依此,新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相較於其他租稅獎勵措施全面且優惠。
至於個人投資生技產業,有無可能比照產創條例「個人」股東投資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的規定,對於取得新發行股份達醫定年限及金額者,可以投資金額的一定比率從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已加大產業投資產業投資能量,仍須政府就整體稅收及經濟效益權衡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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