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表示,富邦金收購日盛金案有符合展延標準,可以申請。(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富邦金 (2881-TW)公開收購日盛金 (5820-TW)的期限將於 2 月 1 日截止,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今(28)日,富邦金有達到正當理由,可以向金管會申請展延,但目前還沒遞出申請。
林志吉指出,依照現行公開收購發行證券有效辦法的規定,有公開收購競爭者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可向本會申報,並公告延長收購期間,但延長期間合計不得超過50日,僅限一次。
就富邦金申請公開收購日盛金的案子來看,到2月1日期限為止,富邦金必須要達到最低收購比率50%,以及公平會不禁止其結合日盛金兩條件,依公開收購有價證券管理辦法18條第二項規定,富邦金是可以延長,因為要取得公平會的允許,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取得,所以是正當理由,不過富邦金也還沒有提出展延的申請。
針對富邦收購日盛金一事,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再度擔憂金管會是否會成為配合中共洗錢的幫兇,林志吉表示,已和三位實質受益人,包括大股東陳銘達進行視訊會議,但還要繼續補件。
高嘉瑜指出,富邦人壽在去年7、8月才以每股7.17元出售日盛金4.33%股份,但不到1個月,就改以每股13元收購日盛股份,低賣高買價差高達9億3千多萬違反專業投資的行為,金管會有必要要求富邦說明清楚決策過程,否則若成為配合中共洗錢的幫兇,豈不成為冤大頭。
針對立委及外界質疑,金管會今日回應,日盛金大股東、建群投資總裁陳銘達後,以及另兩位加拿大籍的最終受益人,有提供證實他們是實質最終受益人的資料,銀行局還在查證真實性,所以還要請他們再補充,目前都還在補件中,金管會也會繼續安排進行相關視訊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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