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弊案被告游迺文(圖左)、唐楚烈(圖右)。(資料合成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陳心怡/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8)日起訴勞動基金炒股案共12人,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表示,將依法向復華、統一及群益投信請求損害賠償;另外,涉案的勞金局前國內投資組長游迺文記2大過免職。對此,復華投信及群益均表示不方便做任何回應;統一投信則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任何相關文件,還在了解情況中,不方便做任何回應。
勞金局表示,地檢署起訴3家投信,將依委託投資契約,針對遠百投資損失向復華、統一及群益投信請求損害賠償;目前復華、統一及群益投信向勞金局所提存的履約保證金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3億元、0.9億元、0.5億元,總計提存的履約保證金為2.7億餘元。
勞動基金對於國內委託帳戶本即有提存履約保證金作法,對於涉案遭起訴的投信,依委託投資契約等相關規定,得沒收履約保證金、終止契約、請求連帶損害賠償等,並將限制涉案經理人及所屬投信公司5年內不得參與勞金局委託招標案。
另外,對於游迺文疑涉不法案件,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表示,已記游迺文2大過並予以免職處分;局長蔡豐清也遭到勞動部撤職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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