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4/1516:33:31
發言人 邱銘恩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54567
主旨 :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2/04/15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102年4月15日A2版
2.報導日期:102/04/15
3.報導內容:國票金娶京城銀 闖三關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上述報導非本公司之發言,純屬媒體推測,一切應以本公司公告之訊息為主。
(2)本公司倘有任何併購行為,都將依照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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