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出的中高齡就業專法,為的就是留住中高齡專業人才。(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去年12月4日就上路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簡稱:中高齡就業專法)已施行一段時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在日前也為了配合專法推出的多項補助計畫,為的就是讓雇主更有意願聘用中高齡及高齡勞工。
發展署表示,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具有工作穩定性及豐富經驗,如早早退出職場,是人力資本的流失,更是雇主的損失,因此推出《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畫》、《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畫》,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續留或退休後重返職場,並鼓勵雇主善用本次公告的多項補助計畫,留用將屆退的員工,並可運用政府資源提供64歲的員工退休再就業相關服務,營造友善就業環境。
一、《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
補助雇主持續僱用屆齡強制退休年齡(65歲)員工達30%、僱用達6個月以上且繼續僱用期間不低於原薪資者,前6個月每月補助1萬3千元,第7至18個月每月補助1萬5千元;以110年申請案為例,如A公司於今年度滿65歲員工有3人,公司經評估後預定繼續留用1人,該名員工雖屆臨退休但也願意延後退休,則A公司預定留用比率達33%,已超過30%,即可提出申請,俟持續僱用6個月以上且僱用期間不低於原薪資(以申請前3個月的平均薪資計),即可領取補助。
二、《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畫》
為強化即將屆臨退休的64歲中高齡者工作技能,鼓勵雇主為其辦理退休後再就業準備相關措施。如雇主指派64歲員工赴外到國內公開招訓的訓練單位參加職業訓練,為其退休再就業做好準備,可申請70%的訓練費用補助。
三、《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
如果雇主為64歲員工辦理或提供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服務,可申請諮詢費用或講師鐘點費等相關補助,也可多單位聯合申請,每一雇主每年最高可申請50萬元。
四、《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畫》
針對聘僱已退休65歲以上員工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提供實務技術指導或擔任教育訓練講師,促進世代合作與傳承,如事業單位所聘僱的退休高齡者具有專業技術及經驗者,可提出計畫申請補助,每位受僱用的高齡者每年最高補助雇主10萬元,每位雇主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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