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長王美花。(圖/ETtoday新聞雲)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經濟部長王美花今(27)日召開台電停電事故調查懲處記者會,會中依據第三方公正機構調查報告指出,513跳機限電事故台電運轉人員及包商均有過失,這次事故台電共賠償5.8億元,台電將向包商中興電工提起訴訟,求償金額至少是一半、約2.35億元。
經濟部今天公佈懲處名單,包括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總經理鍾炳利等高層均入列,王美花說明,針對513事故及727事故是人為因素所致,甚至造成全國性的電力影響,不僅影響國人生活,也引發社會大眾對國家電力系統的不信任,經濟部認為台電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應負督導不周之責,各記大過一次。
經濟部表示, 依據513事故第三方鑑定結果,台電公司與承攬商均有責任,承攬商並應負相關連帶責任,由於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尚未完成驗收,設備仍屬承攬商並未移交台電公司,為釐清513事故台電公司與承攬商之責任歸屬,由雙方共同委託公正第三者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已於7月31日完成鑑定報告書,認為台電公司與承攬商均有責任。
經濟部說明,513事故是因為台電公司於執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時,測試人員誤操作開關造成接地事故,引發興達電廠跳機及通霄電廠降載,導致分區輪流停電;517事故是因為今年5月氣候異常、水情不佳、景氣好及疫情在家上班等因素大幅推升用電需求,加上興達電廠一號機之控制模組故障,而台電公司前一年度排定之機組大修排程無法及時調整,亦造成分區輪流停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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